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推动西部地区动漫艺术、数字媒体领域繁荣发展,为广大动漫艺术家和动漫从业者搭建展览展示平台,发现、扶持和培育更多美术新生力量,引领动漫创作与行业发展方向,重庆市美术家协会、重庆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四川美术学院决定共同主办“大美漫路——第五届重庆市动漫艺术作品展览”。展览旨在鼓励西部地区,尤其是重庆动漫、数字媒体创作者在艺术实践中坚守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秉持专业精神,锐意创新探索,用动漫艺术作品传承先进文化、彰显时代精神,传播中国声音、讲述中国故事,为加快文化强市建设,共同绘就“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美好画卷贡献力量。现将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电视艺术家协会
四川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
四川美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动漫艺委会
重庆市舞台美术学会
四川美术学院动漫及数字艺术产业学院
重庆市动漫科技与文化遗产活化工程研究中心
2、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25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
展览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西部动漫港”展厅
3、评审委员会
由重庆市美术家协会、重庆市电视艺术家协会等主办单位共同邀请相关专家组成。
4、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120件。
5、征集内容
(一)题材范围
本次展览围绕“科技·人文·未来”为主题,聚焦人工智能时代下的人文关怀与艺术创新,探索科技与艺术的深度融合。用动漫凝聚中华文化、彰显时代精神,传播中国声音、讲述中国故事,表现过去、现在、未来相关主题内容,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
(二)作品类型
1. 影片类:动画、影视宣传片、影视纪录片、微电影、影视特效;
2. 新媒体类:数字媒体、数字雕塑、游戏、VR、交互设计、多媒体视频设计、演出设计预演;
3. 静态作品类:插画、绘本、连环画、漫画、电影概念氛围图设计、影视游戏概念设计、戏剧舞台设计、人物造型设计等;
4. 教育教学成果类:该展览将设立专区,展示戏剧与影视专业建设成果、课程建设成果、教师技能创新成果、教材建设成果、教学资源建设成果。(本类别不纳入评选要求)
(三)作品要求(初评提交内容与格式)
1. 影片类
视频时长不多于 10min(长篇或系列片可以提交 10min内的视频剪辑),MP4格式或AVI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大小不超过1GB,并提供1张海报(高90CM×宽60CM,300dpi),提交的视频不得在画面中出现水印,否则视为无效。影片类作品须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以顺丰形式将U盘邮寄至重庆半岛美术艺术中心(U盘收件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90号;邮编:400000;收件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9332202798),信封注明“大美漫路——第五届重庆市动漫艺术作品展览+影片类投稿+作者姓名”。
2. 新媒体类
视频时长不多于10min,MP4格式(APP 设计、网页设计、互动装置、数字多媒体类、虚拟场景类作品。互动装置、数字多媒体、虚拟场景类影像视频作品文件须转换为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大小不超过1GB,并提供1张海报(高90CM×宽60CM,300dpi)。提交的视频不得在画面中出现水印,否则视为无效。新媒体类作品须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以顺丰形式将U盘邮寄至重庆半岛美术艺术中心(U盘收件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90号;邮编:400000;收件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9332202798),信封注明“大美漫路——第五届重庆市动漫艺术作品展览+新媒体类投稿+作者姓名”。
3. 静态作品类
提交作品展板高120CM×宽60CM的电子图片一张,作者需自行设计与排版,(JPG格式,300dpi)。标注是否有实物参展,不得在画面中出现水印,否则视为无效。
4. 教育教学成果类
提交作品展板高120CM×宽60CM的电子图片一张,JPG格式,300dpi,展板内容体现该成果的建设过程,作者需自行设计与排版(JPG格式,300dpi)。
6、征稿对象及参展要求
(一)征稿对象:国内高等艺术院校相关专业师生、“文艺两新”动漫艺术家个人、动漫企业工作室;
(二)参展作品原则上要求2023年3月之后创作的作品,且未参加过重庆美协组织的各项展赛作品,如重复参加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每位作者投稿(含合作作品),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得超过5人。
7、投稿须知
(一)投稿时间: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
(二)投稿方式:
报名网址:https://jinshuju.com/f/PBLGB9
报名二维码:

(扫码投稿)
(三)联系方式:
展览组委会办公室电话:
023-65920092、023-68637419
8、评选办法
1. 本次展览分为初评、复评两个环节,参与作者按组委会作品要求投送电子文件参与初评,初评结果将在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官方公众号公布;
2. 入选初评作者按组委会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实物类作品参加复评,最终获奖、入选结果将在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官方公众号公布;
3.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抄袭、高仿等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
9、其他事项
1. 本次展览将根据不同类别评出等级奖若干;
2. 展览组委会向所有获奖和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3. 获得等级奖的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重庆市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10、主办方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 凡报送作品参加本展览作者,应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
3.展览组委会对本次展览具有最终解释权。